湖南邵东县72岁老人曾志宜为救17岁女孩遇难一案件有了新进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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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日上午,九派新闻从当地警方处获悉,精神病鉴定书出的鉴定意见为嫌疑人曾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,将免去其刑事责任。
“我难以接受。那我父亲是白死的、受害女孩是白伤的吗?我们家属现在感觉很无助。”曾女士说。
曾志宜其人。图源:受访者提供
事情发生在6月22日端午节上午,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骑摩托车溅了女孩一身水,女孩说了他两句,随后嫌疑人调转车头将女孩撞倒在地,拿刀刺伤女孩。
途经此地的曾志宜呵斥了该行为,嫌疑人曾某某听闻后,转身朝曾志宜举刀刺去,曾志宜遇害。事发后,曾某某前往派出所自首。
6月24日,百余名村民为曾志宜争取见义勇为荣誉,向村委联名递交了申请书,村委按程序递交给了上级部门。
7月,邵东市政府批准,确认其为见义勇为行为。之后,曾志宜家属将所获得的万元奖金转赠给了受伤女孩。
村民们为曾志宜申请见义勇为的申请书。图源:网络
曾志宜女儿表示,凶手是村里人,之前没有听说过他患有精神病,家里还有兄长和母亲,家庭条件不好。受害女孩17岁,常年在外读书,与凶手交集并不多。
曾志宜女儿告诉九派新闻,自出事以来,嫌疑人家属没有对其进行任何赔偿,镇政府给了四万元的安葬费。
负责该案件的办案警官称,精神病鉴定书出的鉴定意见为嫌疑人曾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。精神病人在犯案的时候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。家属也可重新申请精神鉴定,但鉴定费用需自费。
来源:九派新闻 实习记者:鲁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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